國學新知
在巴蜀文化的研究中,雖然近幾十年成果斐然,但學界對于巴文化與蜀文化之關系研究實則尚未深入。譬如,巴國何時建立?巴國與巴方的關系是什么?何以先唐文獻常將“巴蜀”并稱?何以《華陽國志》首列《巴志》,而置《巴志》于《漢中志》《蜀志》之前?巴文化與蜀文化到底有什么樣的聯(lián)系?二者與中原文化有什么密切關系……要回答這一系列問題,必須要探源巴文化、明確巴文化的內(nèi)涵。
巴 文 化的兩層涵義
從歷史來看,巴文化起源自《華陽國志》所說的“人皇”時代;從地理空間維度來看,巴文化區(qū)域經(jīng)歷了一個由大及小的衍變;文化學意義上的巴文化有著包融地域文化和國別文化的含義
巴文化有廣義與狹義的范疇,我們可以從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來加以考察和敘述。
從歷史來看,巴文化起源自《華陽國志》所說的“人皇”時代,經(jīng)歷三皇五帝至于夏、商。商末周武王伐紂,之后又封建巴國,從而在巴地這塊廣袤的土地上又孕育出了一個以“巴”為名的方國和部族。后至戰(zhàn)國,巴國與秦、蜀、楚并稱,秦滅巴、蜀之后,又分置巴郡、蜀郡等,漢承秦制,亦分立巴郡與蜀郡等,故晉代常璩作《華陽國志》對巴地“北起漢水,西達川東”的界域劃分實際僅指當時巴郡而言。至唐宋時期,人們往往以“巴蜀”并稱,實則其范圍主要指巴郡、蜀郡舊地。無論是秦漢以來的“巴郡”,還是唐宋以來的“巴蜀”,其所指稱的地域范疇實際與古史中對“巴”地的地理空間記載都相去甚遠。
從地理空間維度來看,巴文化區(qū)域經(jīng)歷了一個由大及小的衍變。從“巴方”至“華陽之壤,梁岷之域”,再變而衍為秦漢以后所置“巴郡”的狹隘地理空間。當然,從現(xiàn)存文獻來看,夏、商至周代是巴文化的一個重要轉(zhuǎn)型時期。在這一時期,“巴”從一個地域方位的指稱逐漸衍變?yōu)橐粋€諸侯國的指稱。在對此期的文獻記載和敘述中,“巴”及“巴文化”的內(nèi)涵自然就存在廣、狹義之別。
文化學意義上的巴文化有著包融地域文化和國別文化的含義。通俗地講,甲骨文中的“巴方”就是早期的地域文化概念,而周代春秋戰(zhàn)國以來的“巴國”就是國別文化的概念。國別文化與地域文化同樣有著密切的關系,其中最簡單的道理就是萬事萬物都不能脫離空間和時間而獨立存在。因此,國別文化亦是依附于空間而存在的某種地域文化。從考古學研究的對象和特征來看,其主要是對出土器物的再呈現(xiàn),其人文性所作用的物質(zhì)化特征是比較明顯的。通??脊艑W意義上的巴文化被視為是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古巴國文化。
從地域文化的層面來看,巴文化區(qū)域也存在廣義和狹義的區(qū)別。廣義的巴文化區(qū)域即指甲骨文所謂的“巴方”,即西周文王所領的“西有九國”之地。故而從地域的包屬關系來看,巴文化自然與蜀文化、楚文化等都有密切的關系。就商末情形來看,“巴方”的大概位置處于中國地理的第二級階梯,商則處于東部第一級階梯。由此,可推測“巴方”應從晉西南而及于西南之地,也就是周文王所統(tǒng)的雍、梁、荊三州之地。此區(qū)域主要以自然山地為主,其由北至南為太行山、中條山、伏牛山、秦嶺、大巴山、武當山、巫山、武陵山、大婁山等群山地帶。
狹義的巴文化區(qū)域則指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巴國文化區(qū)域。從《華陽國志》《春秋左傳》等文獻記載來看,周代封建巴國,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逐漸強大,與蜀、秦、楚并列而盛極一時,故此期一些文獻所稱之“巴”實則指巴國或巴子國。在這一歷史演進的過程中,在地理空間上“巴”亦逐漸經(jīng)歷了由“巴方”到“巴國”的狹隘化意識變衍,“巴”的概念和地域指稱亦發(fā)生衍化。唯有在《尚書》《詩經(jīng)》《華陽國志》等文獻中還能爬梳出其中變衍的史跡。
當然,“巴國”文化屬于巴文化無疑,但巴國文化顯然不能簡單地等同于巴文化。“巴國文化”的概念是有著特殊的時空界定的,有人稱秦以后再無巴文化,實際上是誤將巴文化等同于“巴國文化”。
巴文化與蜀文化的聯(lián)系
巴文化與蜀文化呈現(xiàn)為包含與并列的雙重關系,從前述地域文化的特征來看,巴文化包含了蜀文化;巴文化與蜀文化至周代春秋戰(zhàn)國時期,由于巴、蜀兩國的并立,其后秦漢置巴郡、蜀郡,巴文化的語義內(nèi)涵被狹隘化之后,二者又呈現(xiàn)出一種并列的關系
稽考歷史,我們會發(fā)現(xiàn)一些奇特的現(xiàn)象:為什么先唐以前的文獻往往稱“巴蜀”“巴賨”而絕無稱“蜀巴”“賨巴”者?如果巴文化與蜀文化同是兩種國別文化或族屬文化,那么何以要將巴文化與蜀文化合而論之呢?巴文化與蜀文化到底有什么樣的聯(lián)系?
簡單來講,巴文化與蜀文化呈現(xiàn)為包含與并列的雙重關系。
首先,從前述地域文化的特征來看,巴文化包含了蜀文化。為了更明白地理解這種包含關系,必須要弄清楚甲骨文中“巴方”所指。在商周甲骨文中有大量關于“巴方”“鬼方”等的記載,譬如甲骨文載“婦好其從沚聝伐巴方”“我共人伐巴方”等,今天許多學者將“巴方”理解為“巴國”,這實際是不準確甚至說是錯誤的。商代的“巴方”與周代的“巴國”并不能等同視之。這從三個層面可申之:
其一,“方”在《說文》中釋為象形字,表示“并船”“并列”之義,所謂“并”者,則其所述的對象當至少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故“方”內(nèi)涵了“多”的意思。換句話說,“巴方”不太可能僅指單一的某一諸侯國。
其二,《華陽國志》稱“武王伐紂,實得巴蜀之師,著乎《尚書》。巴師勇銳,歌舞以凌殷人。”也即是說,《華陽國志》稱巴蜀之師助武王伐紂的文獻依據(jù)出自《尚書》,但據(jù)《尚書·牧誓》篇載從武王伐紂之師惟“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并未提及“巴”,那么常璩何以將此“八國”之師直接稱為“巴蜀之師”或“巴師”呢?顯然常璩的“巴蜀之師”就是指的蜀的軍隊,而“巴師”則指巴地的軍隊,即庸、蜀、羌、髳、微、盧、彭、濮諸國的軍隊。進言之,即“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所居之地皆為巴地。
“巴蜀之師”的“巴蜀”詞組是偏正結(jié)構(gòu),在此處是一種包含關系而不是一種并列關系,這使《華陽國志》此句所敘前后兩個“巴”字的指轄范疇與語境是一致的。正如今天的人將“巴蜀文化”理解為偏指蜀文化,而“巴渝文化”則偏指渝文化或巴文化。這種理解就是基于從語言學邏輯將“巴蜀”和“巴渝”視為偏正詞組來看待的。譬如“中國成都”“中國重慶”“四川達州”之類,二地名之間并非簡單的并列關系。因此常璩對“巴蜀之師”與“巴師”兩者的緊承敘述,并不是重復,而是從兩個不同的視角和對象的敘述。在《華陽國志》此處的敘述語境中,“巴”是指地域,而不是指“巴國”,此處的“巴”與后來所謂“巴國”“巴郡”的“巴”是完全不同語境的指稱。
其三,“方伯”為諸侯之長,有統(tǒng)率諸侯及征伐之專?!渡袝⑹琛吩疲骸爸T侯五國立賢者一人為方伯,謂之五長,以相統(tǒng)治,以獎帝室?!奔捶讲皇侵敢粐L?!锻踔啤吩唬骸扒Ю镏庠O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十國以為連。連有率,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鄙棠┲芪耐跫Р鵀槲鞑睿礊榉讲?,故統(tǒng)雍、梁、荊三州之地而化行文教,在《周南》《召南》《尚書》歷代注解中多有論述?!度A陽國志》載“及禹治水,命州巴蜀,以屬梁州”。巴蜀之地古屬梁州,《華陽國志》云:“歷夏、殷、商,九州牧伯率職。周文為伯,西有九國。及武王克商,并徐合青,省梁合雍。”其意謂“巴方”之地自夏、商、周以來,代有九州牧伯所統(tǒng),周文王曾為方伯,統(tǒng)屬有西方九國?!熬艊卑鲜龅摹坝埂⑹?、羌、髳、微、盧、彭、濮”及“周”。
從上述三個層面來看,甲骨文所載商王伐巴方,實則伐西伯侯所領的“西方九國”,即伐羌、蜀、周等國。因此《鐵云藏龜》《甲骨文合集》所收甲骨辭中載武丁之妻婦好伐巴方,亦載武丁伐羌、蜀,或許可以說明伐巴方為伐羌、蜀等的另一種表述。綜合近幾十年的考古研究,進一步證明庸、蜀、羌、髳、微、盧、彭、濮、周皆為“巴方”之國,故巴文化可謂包容蜀、周、秦、楚之文化。
其次,巴文化與蜀文化至周代春秋戰(zhàn)國時期,由于巴、蜀兩國的并立,其后秦漢置巴郡、蜀郡,巴文化的語義內(nèi)涵被狹隘化之后,二者又呈現(xiàn)出一種并列的關系。因此在歷代文獻中,“巴蜀”一詞既有偏正結(jié)構(gòu)的關系,有時也有并列的關系。這種關系必須結(jié)合具體的語境敘述來判斷。在先秦文獻中,“巴方”“巴國”“巴蜀”等概念不僅寓含著巴文化地域范疇的演變,其實也彰示其地位與影響力的消長。從歷史來看,巴文化與蜀文化既可指并列的國別文化和族屬文化,也可指地域文化。
作為國別文化時,“巴”應特指的春秋戰(zhàn)國時期與蜀國并立的“巴子國”。何以稱“巴子國”呢?其實是顯示與周王室的宗親關系,故《華陽國志》載“遠者雖大,爵不過子”,即“子”稱是對吳、楚及巴等國的爵稱。至于“巴國”是何時建立,至今爭論不休。《華陽國志》載:“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爵之以子。”大多數(shù)學者據(jù)此認為是周武王封建巴國。克商之役后雖可能分封了“巴國”,但在此條文獻中并不能得到確切證明?!耙云渥诩в诎汀睂崬閷⑼辗饨ㄓ诎偷?。此役后可能重新分封了庸、蜀、羌、髳、微、盧、彭、濮等,也可能同時新封了一個“巴國”。任乃強、顧頡剛等認為武王褫奪巴人之功而更封其宗親,賞罰顛倒,這些質(zhì)疑都是建立在將“巴方”誤作為“巴國”,或者將“巴子國”視為非姬姓的誤解基礎上。
要確切地考證“巴子國”的建立時代,必須結(jié)合前述史料及考古文獻重新考察“周文為伯,西有九國”及“以其宗姬封于巴”的敘述語境及邏輯問題。“巴子國”在商代尚未封建,庸、蜀、羌、髳、微、盧、彭、濮八國皆統(tǒng)屬“巴方”,巴方助武王伐紂之役實有八百諸侯參與其事,故武王克商后,所封宗姬或與九國之人雜處“巴方”。如前所述,“巴方”指雍、梁、荊之地,姬姓周人本同處“巴方”,故封其同姓宗親于巴,且所封“巴子國”當為姬姓宗親,其何來賞罰顛倒,剝奪巴人有功者封爵的嫌疑?也正因文王、武王本為巴方諸國侯伯之長,方能領率“八國”及八百諸侯共伐商紂。巴方自古亦有姬姓之民所居,如《華陽國志》載巴地“其君,上世未聞。五帝以來,黃帝、高陽之支庶,世為侯伯?!薄妒裰尽芬噍d其地之君為帝顓頊高陽之支庶,亦為姬姓。按世系遠推,周與黃帝同為姬姓,這在《史記·五帝本紀》及《史記·周本紀》中多有記載。這些都可以充分證明巴子國與宗周之間的密切關系。
《左傳·昭公九年》中記周大夫詹伯曰:“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土也。肅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邇封之有?”昭公九年為公元前533年,但詹伯的敘述是追憶周初武王封建時的情形,或許可以說明西周初年即封建了巴子國?!蹲髠鳌分兴浭龅亩酁榇呵镏赖那闆r,其所稱“巴”乃具體指“巴國”或“巴子國”,其與甲骨文中的“巴方”已相去甚遠。如桓公九年“巴子使韓服告于楚”“巴師圍鄾”,莊公十八年“及(楚)文王即位,與巴人伐申而驚其師”等,都是指春秋這一特殊歷史語境中的“巴國”了。
綜合來看,甲骨文中的“巴方”不是指周代封建的“巴國”,其包屬雍、梁、荊之地。從自然地理及當時商末政治生態(tài)來看,商王討伐“巴方”,或因西方周岐漸趨強大而與商王競勢所致,商王要征西岐,必假道鄰近的巴地其余諸部落,故所謂“伐巴方”實際就是征討庸、濮、盧、彭、蜀及周諸部落方國,由此可見,古蜀地自然亦屬“巴方”的政治地域范疇。
巴文化研究的價值
巴文化的創(chuàng)新傳承,無論是從傳統(tǒng)文化復興、文化共同體建設,還是政治的角度而言,對于當下引領輻射成渝地區(qū)雙城經(jīng)濟圈建設具有深遠的意義
長江文明與黃河文明是中華文化的兩大主要源頭,而巴文化和蜀文化是這兩大流域的重要文化支系,其對中華文化的建構(gòu)與衍進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要明確這種研究的價值和意義,首先要簡單闡釋一下為何要將巴文化研究納入地域文化研究的范疇。
從上述所說可以明確知道,夏商以來的“巴方”本身就是一種地域概念。由上述的解讀,我們已經(jīng)大致可以看出,巴文化的歷史流變與形成是十分復雜的,既沉淀著其復雜的地域性特征,又蘊含著不同歷史語境中的國別性意義;既有著眼于方域視野的人文性因素內(nèi)涵,又具有考古學視域和方法下的物質(zhì)性考察。這些因素都可以統(tǒng)融于地域文化之中,而巴文化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其特有的山地文化屬性?!鞍汀弊值脑雌鹗桥c這一區(qū)域特殊的自然地理和人類早期勞動生活方式密切相關的,正如古人對“夷、蠻、戎、狄”四夷的命名一樣,具有地域與人類活動特征的指示性意義。從廣義的范疇來講,巴文化最大的特征就是其泛地域性和包容性。
其次,一切文化的研究必須落實于地域的視野。換言之,文化的研究既離不開人,更離不開空間與時間。因而,巴文化研究從地域文化視野的展開,使巴文化研究在民族認同研究和文化認同研究方面具有更強的理論支撐和實踐意義。而且,從廣義的巴文化范疇來看,其不僅包諸庸、蜀、羌、髳、微、盧、彭、濮及周九國之屬,也包括“濮、賨、苴、共、奴、獽、夷、蜑之蠻”。因此,從民族文化融合和文化認同研究來講,巴文化研究可以進一步還原和建構(gòu)基于宗周“親親之義”的民族和文化認同。
特別是廣義范疇的巴文化,其與宗周中原文化的關系極為密切。巴文化的包容性也就充分體現(xiàn)在其與中原文化、蜀文化、秦文化和楚文化等的關系中。因此,從這一視角來看,廣義范疇的巴文化的變遷從總體上是與中國文化甚至世界文化的變遷保持著一致姿態(tài)的。這種變遷是復雜的。近幾十年來,我們的學者正努力綜合考古與歷史人文思索,一大批學者從他們各自的視角對巴蜀文化考古、特征及其關系等展開了深入的研究。巴文化的包容性與意義也愈來愈得到人們的認識,清華大學著名歷史學家李學勤先生就說:“可以斷言,如果沒有對巴蜀文化的深入研究,便不能構(gòu)成中國文明起源和發(fā)展的完整圖景。”“中國文明研究中的不少問題,恐怕必須由巴蜀文化求得解決。”李學勤先生此言不僅反映了巴蜀文化的重要性,也旨在揭示上古歷史中巴、蜀與西方、南方及中原文化之關系??v觀歷史,可以說,巴人在建構(gòu)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過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巴文化也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綜上,廣義的巴文化研究范疇,自然包含了蜀文化研究。也正因如此,后世諸多的文獻方以“巴蜀”合論,這顯然不是僅僅緣于巴郡與蜀郡相鄰之故。巴蜀地域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空間,在中國文化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巴蜀之域正處于分割中國南北和東西方的交界線,這一地域內(nèi)既有得天獨厚的平壩地區(qū),又有特產(chǎn)資源豐富的山地區(qū)域。故周文王先擁據(jù)雍、梁、荊之地,即周南之所,方能一舉而滅商。其后,無論是秦皇漢武、唐宗宋祖,還是近代革命,巴蜀之地都成為其政治鞏固的堅強后方。正因如此,中國古代及近現(xiàn)代革命等,可以說都與巴蜀之地有密切關系。新中國成立后,三線建設也主要在巴蜀文化區(qū)域,這不僅僅是與這一區(qū)域的文化傳統(tǒng)和人民樸善勇猛相關,也與這一特殊的自然山地有密切關系。巴文化的創(chuàng)新傳承,無論是從傳統(tǒng)文化復興、文化共同體建設,還是政治的角度而言,對于當下引領輻射成渝地區(qū)雙城經(jīng)濟圈建設具有深遠的意義。
何易展 重慶師范大學巴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文學院教授。